發布於 2023-08-26 03:36

  女兵體檢項目第一條 身長、體重不低於下列標準合格

  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釐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釐米),體重50千克。潛水員,身長168釐米(不超過185釐米),體重54千克。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釐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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