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以後,孕婦的心、肺、腎等內臟器官負擔加重,使孕婦感到活動不方便,容易疲勞,於是出現喜靜厭動情況,甚至成天坐著、躺著,不想上班,更不願意活動。結果,體質一天天地衰弱下去。如果能根據各人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情況就會改觀。具體來講,孕婦參加體育鍛煉,有以下幾點好處:
1.適當的體育活動能調節神經系統功能,增強心肺功能,幫助消化,促進腰部及下肢血液循環,減輕腰痠腿痛,下肢浮腫等壓迫性症狀。
2.在室外參加體育鍛煉,能呼吸到新鮮空氣,經受陽光中紫外光線的照射,使皮膚中的脫氫膽固醇變成各種維生素,促進身體對鈣磷的吸收利用,有助於胎兒的骨骼發育,防止孕婦發生骨質軟化症。
3.孕婦參加鍛鍊,通過肌肉的收縮運動,能增強腹肌的收縮力量,防止因腹壁鬆弛而造成的胎位不正和難產。由於運動和鍛鍊,增強了腹肌、腰背肌和骨盆肌肉的力量及彈性,從而能縮短臨產時的分娩時間,防止容易發生的產道撕裂傷和產後出血現象。
4.有利於增進母子健康和優生。有關醫學專家觀察孕婦慢跑、騎自行車等鍛鍊活動情況。這些孕婦平均每週練3次,每次30分鐘。結果發現,鍛鍊後孕婦的代謝能力提高,心理狀態穩定,尤其是分娩時心跳頻率較低,血壓相對穩定,較未參加體育鍛煉的孕婦分娩順利。這些醫學專家還發現,孕婦進行體育鍛煉時腹中胎兒也隨之運動,胎心每分鐘可增加 10~15次,從而表明胎兒對運動的適應性反應,且出生時的健康狀況也比一般新生兒好。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大學醫學院的研究發現,有慢跑習慣的孕婦,不僅對本人和胎兒無不良影響,而且嬰兒出生後比活動少的孕婦所生的嬰兒更健康。
雖然孕婦可以進行體育活動和鍛鍊,而且還具有這許多好處,但是,在選擇活動和鍛鍊的項目時不能光從自己的興趣、愛好出發,而是應該考慮到活動的強度。尤其是在懷孕的早期3個月和晚期2個月,應嚴禁作跳躍、旋轉和突然轉動等激烈的、大運動量的鍛鍊,以免引起流產和早產。可以散散步,打打太極拳,做做廣播操(跳躍運動除外)等,懷孕4~7個月,可以打乒乓、籃球託籃、託排球、慢跑、散步等。在整個懷孕期間都應避免腹部擠壓、劇烈震動腹部的運動,如急跑、跳躍等。如果運動後的心跳次數,每分鐘超過130次,就應終止此項活動,調整鍛鍊項目。鍛鍊和運動的時間不宜過長,最長也不宜超過半小時。在鍛鍊過程中要慎重使用音樂,以免在歡樂的樂曲中不知不覺造成運動過量,引起疲勞,損傷身體。鍛鍊的運動量,以運動後5~10分鐘便能恢復到鍛鍊前的心率,身體無不適感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