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弱視治療的後期,很多家長經常滿懷期待地問同一個問題:"我的孩子弱視治好後能不能摘掉眼鏡?"有些家長甚至在被告知孩子的弱視已經治癒後,自己也摘掉了眼鏡!
1.人眼看 "東西 "的過程是一個 "視覺加工 "的過程,加工的原料是 "東西 "在眼底的投影。 屈光不正(包括遠視、近視、散光)患者看不清 "東西 "是因為眼睛的聚焦能力有缺陷,"東西 "在眼底不能形成清晰的投影。眼鏡的功能是補償眼睛的這種缺陷。原因是不使用眼鏡就不可能看清楚。
2.對於弱視兒童來說,弱視的治癒只表明恢復了正常的視覺辨別能力,但並不意味著眼睛的結構一定正常。
3、弱視的治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改善弱視眼的視力,二是重建和恢復雙眼的視覺功能。
雙眼視覺功能包括以下三個層次:
(1)同時視覺功能--雙眼同時看到同一目標物的能力;
(2)融合功能--雙眼的能力--雙眼將看到同一目標物形成的兩個圖像合二為一的能力;
(3)立體視覺--雙眼確定目標物的水平和空間位置的能力。
3.弱視治療的最終目標不僅是提高弱視眼的視力,而且要始終爭取獲得最佳的雙眼視覺功能,而雙眼視覺功能的重建和恢復並不一定要靠單眼視力的提高來實現,而是需要相應的技術干預,包括檢測、訓練、評估等。
4、健康視力包括三個層次的內涵:一是看得清楚;二是看得舒服;三是看得持久。
能否摘掉眼鏡,並不取決於任何人的願望或偏好,而是取決於摘掉眼鏡後能否達到上述健康視力的三個標準。
哪些人可以摘掉眼鏡?
甚麼時候可以摘掉眼鏡?
正如兒童視力的發展是一個動態的、漸進的過程,兒童眼睛結構的發展也隨著身體的發育而趨於(相對)完善和穩定,所以兒童眼睛的 "度 "也在不斷變化。一般來說,遠視的基本趨勢是逐漸降低到孩子可以克服的 "生理性遠視 "水平,當裸眼視力穩定和正常時就可以摘掉眼鏡。而近視則傾向於逐漸增加,其程度因人而異,因自然而異。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種變化在成年後結束。
對於高度遠視和近視的人來說,他們最終能否摘掉眼鏡,取決於終止時眼睛結構發育的程度以及他們對視力水平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選擇摘掉眼鏡或間斷性地摘掉眼鏡。反之,如果摘掉眼鏡後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就需要長期佩戴眼鏡。大多數孩子在眼睛發育階段根據需要佩戴眼鏡,使眼睛在眼鏡的 "支持 "下鬆弛發育,視力水平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這實際上為將來摘掉眼鏡創造了更多的 "可能",而不是一些 "有經驗 "的人所認為的那樣。最重要的是,這並不是像一些 "有經驗的人 "所說的那樣,"一旦戴上眼鏡,就會終身依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