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的第12周開始,孕媽媽們都會準時到醫院報到,開始她們的孕檢歷程,直至分娩。
一般來說,在整個孕期的40周內,從懷孕 12周開始一直到28周以前,孕媽媽應該每個月接受一次檢查;從28周開始到36周則每兩週檢查一次;而36周以後一直到分娩應該每週檢查一次。但是對於 35歲以上或者存在健康問題的高風險(如糖尿病或高血壓)的孕媽媽,醫生會要求你接受更頻繁的檢查。
如果產檢過程較快通常表示你一切狀況都很正常。不過,如果你仍覺得沒有充足的時間提出自己關心的問題,可以在下次產前檢查之前,先作一些下面的準備工作:
1、寫下你關心的問題。在兩次產前檢查間隔的幾周裡,記下你的問題。在每次產前檢查時帶上你的問題清單,這樣你就可以逐個向醫生提出來。如果還有甚麼其他正在困擾你的問題,儘管提出來。醫生不能看透你的心思,也無法通過身體檢查就推斷出你所關心的問題。
2、事無鉅細。除了身體上可能的不適,如果你有任何情緒、運動或營養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向醫生進行諮詢。
3、一些非醫學方面的事務性問題可以向其他人諮詢。如果你有一些關於醫療保險或醫院諮詢等事務性方面的問題,可以去問診處或向護士詢問,以便醫生有更多的時間回答你的重要問題。
4、保持虛心的態度。在和醫生溝通的時候,你應該能暢所欲言,不過,也要記得多聽。要知道有些醫院產前檢查的孕婦很多,而醫生在一些產檢的日子會比其他的日子更忙碌。但這並不意味著醫生不能夠回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