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過馬路”“中國式接孩子”“中國式旅遊”,而今又來一個“中國式逗小孩”。應如何看待“中國式逗小孩”呢?筆者認為,應該一分為二、辯證看待。
愛逗小孩者,大多具有愛心,而且多為親近之人。陌生人,不太可能逗你的小孩;沒有愛心的人,一般也不太喜歡逗小孩。但是,逗小孩不要過度,過度了就不是逗、不是愛、不是喜歡了,而是傷害和摧殘了。如果造成悲劇,那更是得不償失。
別說,這樣的事情還真的發生過:日前,在廣西發生一起悲劇,二伯在逗侄子小思(化名)時,給年僅2歲的小思灌了一兩自釀米酒,導致小思嘔吐、抽搐、臉色發黑,醒來後變得痴痴呆呆,連媽媽都不認識了。醫生表示,小思變痴呆是因酒精中毒,繼發性腦損傷。無獨有偶,同樣令人唏噓的悲劇還發生在四川攀枝花:父親王某帶著2歲的兒子小林(化名)到朋友家赴宴,用餐過程中,王某的3名朋友逗小林喝酒,結果小林真的喝下2兩白酒,之後昏睡不醒,最終因急性酒精中毒搶救無效身亡。
發生這樣的悲劇令人痛心,這固然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缺失,但更是“中國式逗小孩”惹的禍,不少人認為“中國式逗小孩”是陋習。不管是不是陋習,逗小孩必須要講方式方法,必須要有個限度。
日常生活中,中國人逗小孩是一種普遍現象。特別是在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中,一些大人像耍猴一樣逗孩子做一些不合適的行為,慫恿孩子說髒話以取樂;在城市,一些大人常用言語逗小孩,比如說“你媽媽不回來了”。這樣逗小孩的後果,是汙染孩子的心靈,讓孩子不能區別善惡和是非,因缺乏安全感繼而出現行為偏差,或攻擊別人或傷害自己。
如何正確逗小孩,筆者認為要注意三點:第一,要以給孩子快樂、讓孩子家長滿意為第一準則;第二,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三,學會尊重孩子,讓孩子在逗趣中學到知識、健康成長。
“中國式逗小孩”不是洪水猛獸,方式方法運用得當,把握好了度,世間會充滿歡樂,社會會更加和諧;相反,一味地“亂逗”,肯定會“逗”出問題,輕則傷害孩子自尊心,重則對孩子形成獨立人格、健康心理造成影響,更有甚者會“逗掉”孩子的生命,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