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
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持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養狀況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辦理二胎準生證需要準備一些材料
2、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及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應當自收到提交的審查意見及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
3、公示
符合生育條件的,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所轄村民委員會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所轄居民委員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發放二孩生育證;不符合生育條件或者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查證屬實的,不予發放二孩生育證,並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