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為外用藥,忌內服。
2.用畢洗手,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不能搽入傷口。
3.忌生冷、油膩食物。
4.兒童、孕婦、經期及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用藥過程中如有瘙癢起疹,暫停使用。
6.用藥3天症狀無緩解,或出現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不適症狀時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