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間,由於生了某種疾病而動開腹手術的情形屢見不鮮,其中最多的就是急性闌尾炎。大部分在妊娠前便有慢性闌尾炎的孕婦,都會由於妊娠的關係由慢性轉化成急性。但是在妊娠以後才罹患闌尾炎的病例卻是少之又少。
所謂的闌尾,一般是在腹部的右下方。在妊娠約4~5個月時,子宮會變大,將闌尾慢慢地往右上方推擠,隨著妊娠月數的增加,闌尾便向上或向右升高。到第8~9個月的時候,已升高到相當的程度了(大約在子宮的側後方),一直到分娩後第10~20天左右,才又會回到原來的位置。
如果妊娠中罹患急性闌尾炎的話,怎麼辦呢?首先,腹部會突然感到強烈的陣痛,如果是流產或早產的話,則子宮整個都會疼痛,在這種情形下,闌尾所在的位置 (也就是右下腹部)會痛,隨著妊娠月數的增加,疼痛也會逐漸地往上擴散,若闌尾炎為急性時該部位還會發熱。妊娠中罹患闌尾炎之所以可怕,是由於它穿孔後會轉變成腹膜炎。子宮因繼續妊娠而張大,盲腸受到子宮的壓迫致破裂,流出膿汁時很容易併發成腹膜炎。腹膜炎會發高熱,使子宮收縮,容易造成胎死腹中,也很容易發生流產、早產等現象。在臨盆時,陣痛可能會減弱,使分娩的時間延長。
由此可知,妊娠中若發生腹膜炎的話,就會有生命的危險,所以發生急性闌尾炎時要立即接受手術,把闌尾切除。由於它的惡化比起沒有妊娠的時候還要激烈,所以應儘可能地提早把它切除,當然,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妊娠早期(1~12周)合併急性闌尾炎,不論其臨床表現輕重,均應手術治療。此時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會影響繼續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復發時再行手術,既增加手術難度,對母子也有危險。
妊娠中期(13~24周)合併急性闌尾炎,其臨床表現輕且拒絕手術者,可採用非手術治療,靜脈給予大劑量青黴素或氨苄青黴素。若病情進展不能控制,應手術治療。此時胚胎已穩定,手術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易流產,可繼續妊娠。一般認為,妊娠4~6個月是手術切除闌尾較佳時機。
妊娠晚期(28~36周)合併急性闌尾炎,應手術治療,即使因手術刺激引起早產,絕大多數嬰兒能存活。手術對孕婦影響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