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10-09 14:10

  篩查疾病的種類依種族、國家、地區而別,還與各國的社會、科學技術的發展、經濟水平及疾病危害程度有關。

  國際公認的作為篩查疾病的條件有:①有一定的發病率;②早期缺乏特殊症狀;③危害嚴重;④可以治療;⑤有可靠的並適合大規模進行的篩查方法。

  1974年歐洲召開的一次會議上曾推薦20種疾病作為篩查內容,其中包括苯丙酮尿症(PKU)、楓糖尿症、組氨酸血癥、半乳糖血症等。2006年美國醫學遺傳學會新生兒篩查專家組對現有84種新生兒先天性疾病的嚴重程度進行評估,根據篩查技術、診斷、鑑別診斷和治療等條件,分為第一類29種首要篩查疾病,第二類25種次要篩查疾病及現階段不易篩查疾病。

  我國目前篩查疾病仍以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CH)為主,某些地區則根據疾病的發生率選擇如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缺陷病等篩查或開始試用串聯質譜技術進行其他氨基酸、有機酸、脂肪酸等少見遺傳代謝病的新生兒篩查。

新生兒疾病篩查的內容是甚麼相關文章
新生兒篩查主要用於生後會發病,通過治療能改善嬰兒預後的疾病。這些疾病是由於新生兒生後不再受母嬰交換的保護,生化功能異常而出現。例如苯丙酮尿症,出生時血苯丙酸水平正常,但生後數小時後血苯丙酸水平明顯升高;另外,像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的患兒,宮內可自胎盤接受母體的T4。這些疾病雖然發生率非常低,但若未被控制,患兒會出現生長髮育遲緩,最終造成智力落後,而若在生後一週內得到治療和飲食控制,智力落後是可
發布於 2023-01-23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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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疾病篩查是指通過血液檢查對某些危害嚴重的先天性代謝病及內分泌病進行群體過篩,使患兒得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避免因腦、肝、腎等損害導致生長、智力發育障礙甚至死亡。 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新生兒疾病篩查覆蓋率近100%。我國新生兒疾病篩查始於1981年,目前覆蓋率已接近50%。2004年原衛生部頒發《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規範》文件,各省市也根據本地特點制定了相應的篩查常規及執行文件,使新生兒疾病篩
發布於 2023-07-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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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疾病篩查是通過對新生兒的血液進行實驗室診斷,以便早期發現某些先天性、遺傳性、代謝性疾病,通過及時有效治療,避免導致患兒智力、體格發育障礙等嚴重危害發生。 新生兒疾病篩查主要針對在新生兒期可能對孩子的生長髮育和智力發育造成嚴重影響的一類先天性、遺傳性代謝性疾病。由於各地區疾病的發病情況不一樣,所篩查的疾病種類也不同。例如,南京地區所篩查的疾病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和先天性腎上腺
發布於 2023-10-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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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眼病篩查不需要特別高難的技術,有經驗的小兒眼科的醫生通過觀察新生兒對光刺激反應,外眼檢查,紅光反射等檢查就可以檢查出多數的新生兒眼部疾病。對於初篩通過者進入正常兒童保健查體程序,未通過篩查,確診有眼病的新生兒,對其進行干預或治療。時間:新生兒眼病的篩查是針對出生24小時以後的新生兒,檢查在醫院內進行,在新生兒出院以前完成;若條件受限,可於嬰幼兒42天查體時一併完成。內容:包括眼瞼、淚器、結
發布於 2022-11-0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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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先天疾病是有一定的發病率的,但是在新生兒期由於缺乏明顯典型的臨床上的表現而被輕易忽略。當疾病進展,引起致殘、致死等嚴重後果時,當前的醫學也無回天之力。有幸的是,目前對這些疾病已具有早期確診的手段及治療的方法,若能儘早發現,給予有效的治療,將會使患兒得到完全正常的發育,日後將具有與正常人同樣的生活。新生兒期篩查的目的,就是將這些先天性疾病及早查出,給予及時控制。 國外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
發布於 2023-10-0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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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 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俗稱“呆小症”,是由於甲狀腺素的分泌減少或完全缺乏,而導致的一種疾病。患有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寶寶通常會具有遲生(超過預產期2周依然沒有出生)、超重(寶寶出生體重超過4公斤)、黃疸長(黃疸相較正常寶寶消退慢)的特徵,並伴有臍疝、少哭和便秘等症狀。如果沒有及時干預和治療,隨著年齡增長寶寶將會進一步出現身材矮小,智力低下等一系列生長髮育落後的表現。 先天
發布於 2023-08-2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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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疾病篩查是指對每個出生的寶寶,通過先進的實驗室檢測發現某些危害嚴重的先天性遺傳代謝性疾病,從而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避免寶寶因腦、肝、腎等損害導致智力、體力發育障礙甚至死亡。 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診療技術的提高,新生兒死亡率逐漸降低,而死亡原因中佔最大比例的就是先天缺陷。臨床上每一百個新生兒約有4-6個有先天缺陷,這些缺陷有一些全然是由遺傳因素所引起,包括單一基因異常及染色體異常,另一些則是
發布於 2023-07-2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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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疾病篩查是指在新生兒期對某些危害嚴重的先天性或遺傳代謝性疾病進行篩查。1994年10月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就提出要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新生兒疾病篩查為提高人口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 2002年7月衛生部與中國殘聯制定了《中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劃(2002~2010)》,規定新生兒疾病篩查為三級預防措施。 我國於1981年開始新生兒疾病篩查,
發布於 2023-08-14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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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疾病篩查是通過對新生兒的血液進行實驗室診斷,以便早期發現某些先天性、遺傳性、代謝性疾病,通過及時有效治療,避免導致患兒智力、體格發育障礙等嚴重危害發生。 新生兒疾病篩查主要針對在新生兒期可能對孩子的生長髮育和智力發育造成嚴重影響的一類先天性、遺傳性代謝性疾病。由於各地區疾病的發病情況不一樣,所篩查的疾病種類也不同。例如,南京地區所篩查的疾病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和先天性腎上腺
發布於 2023-07-2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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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採血應在嬰兒出生72小時並充分哺乳後進行,最好在吃足6次奶後進行最佳; 2、採血部位為新生兒足跟內外側; 3、因各種原因提前出院、轉院的嬰兒,不能在72小時之後採血的,時間最遲不宜超過出生後20天; 4、如果通知孩子複查,應該配合醫生儘快進行,切勿諱疾忌醫; 5、如果孩子出生需要立刻離家外出,也應該把新的住址和電話號碼一併告知醫生和醫院。只有這樣,才能使醫生在孩子萬一需要複查及時取得聯繫。
發布於 2023-07-2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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