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累犯的指紋膜鑑定,方法大致如下可以對所有被捕的罪犯系統地進行指紋膜收錄,並添加一種對指印紙卡的存檔管理。對每個新批捕的犯人,只需將被捕犯人收錄的指印,與已經被存檔管理的指印進行對照比較,如果在存檔的紙卡上能找到相同指印的話,那麼就可確定他就是累犯。
這種方法當然只有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安排對指印的存檔管理、給指印紙卡按其圖形指定的特徵細節進行分類,並完全按照規定的順序進行編排時,才可大規模推廣使用。如果我們使用這樣一種“登記方法”,則對每一個新逮捕的犯人就無須對全部指紋檔案逐頁進行比較了,而進行指紋膜比較的警員立即就可以很正確地知道,在檔案庫中的哪一部分有需要尋找的同樣圖形的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