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包括去除誘因,一般治療,針對病因和發病機制的治療,合併症及併發症的治療和腎臟替代治療。
1.一般治療
包括避免勞累,去除感染等誘因,避免接觸腎毒性藥物或毒物,採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戒菸、適量運動和控制情緒等)以及合理的飲食。急性期應臥床休息,待臨床症狀好轉後逐步增加活動量。急性期應給予低鹽飲食(每日3g以下)。腎功能正常者不需要限制蛋白質入量,但氮質血癥時應限制蛋白質攝入,並以優質動物蛋白為主。少尿者應限制液體入量。
2.針對病因和發病機制的治療
針對免疫發病機制的治療,常包括糖皮質激素及免疫抑制劑治療。血液淨化治療如血漿置換、免疫吸附等有效清除體內自身抗體和抗原-抗體複合物。針對非免疫發病機制的治療,包括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血癥、肥胖、蛋白尿及腎內高凝狀態、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激活、氧化應激等治療。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阻滯劑,如ACEI/ARB是延緩腎臟病進展最重要的治療措施之一。
3.合併症及併發症的治療
腎臟病患者常存在多種合併症,如代謝異常、高血壓、冠心病、心力衰竭和肝硬化等都可能加重腎臟病的進展,應積極治療。
腎臟病的併發症可涉及各個系統,如感染、凝血功能異常、腎性高血壓、腎性貧血、腎性骨病、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紊亂、急性左心衰、肺水腫和尿毒症腦病,應積極治療。
4.腎臟替代治療
包括透析治療和腎移植。當發生急、慢性腎衰竭而有透析指徵時,應及時給予透析治療,而透析治療有兩種方式: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