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已經超過心腦血管疾病成為中國居民死亡的第一位疾病。作為人類疾病的“第一殺手”,惡性腫瘤給社會、家庭造成的經濟負擔,給患者、家屬造成的軀體重創和心靈傷害,是有目共睹的。
全國腫瘤登記中心發佈的《2012中國腫瘤登記年報》表明,我國每年新發腫瘤病例約312萬例,腫瘤發病率在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長。而我國惡性腫瘤的治癒率只有20%~30%,帶瘤生存引起的疼痛、乏力、噁心、嘔吐、營養不良、水腫、呼吸困難等,每時每刻伴隨著患者,給他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痛苦。
因此,如何控制這些症狀、減輕患者的痛苦、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在醫療花費成為患者和家屬的負擔時如何抉擇,這些都是腫瘤科醫生必須面臨的問題。由此也誕生了一門臨床學科――姑息醫學。
你知道姑息醫學嗎?
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對姑息醫學的定義重新做了修訂,即:姑息醫學是一門臨床學科,通過早期識別、積極評估、控制疼痛和治療其他痛苦症狀,包括軀體、社會心理和宗教的(心靈的)困擾,來預防和緩解患者的身心痛苦,從而改善面臨威脅生命疾病的病人和他們親人的生命質量。
2005年在日內瓦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提出了癌症預防與控制的策略:確保抗癌治療用於可受益階段,防止資源濫用;對療效高的癌症可以通過延長生命而受益;大多數癌症患者需要姑息治療。
2005年,在“臨終關懷之聲”與世界各地的“臨終關懷和姑息治療學會”的聯合倡導下,將每年的10月8日定為“臨終關懷和姑息治療日”。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對腫瘤工作也由“腫瘤預防、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三項任務改為“腫瘤預防、早期診斷、綜合治療、姑息治療”四項任務,並推薦發展中國家在癌症醫療資源的分配中,“姑息治療”應大於60%。
帶你瞭解“姑息治療”
姑息治療並不等於放棄治療,而是治療的目標從疾病轉向症狀;姑息治療也不等於臨終關懷,姑息治療是一門交叉學科。對腫瘤病人而言,只要是非根治性手段,都應該算作姑息治療範圍,包括姑息性手術、姑息性化療、姑息性放療以及支持治療等,因此,需要多學科綜合治療組成員的共同參與。
姑息治療的原則是:
1、緩解疼痛及其他造成痛苦的症狀。
2、肯定生命並把死亡看成一個正常的過程。
3、對死亡既不延長也不促進。
4、對患者全身心關懷照顧,使其儘可能地主動生活。
5、給家屬提供一個支持系統,妥善地照顧患者,正確處理後事。
6、提高生活質量,可能對疾病過程起到正面影響。
7、姑息治療應儘早地用於疾病的早期,與放療、化療相結合。
8、瞭解和處理一切臨床併發症所需要的調查及研究。
姑息治療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抗癌治療與姑息治療相結合。治療對象是可以或可能根治的癌症患者。此階段的姑息治療主要是緩解癌症及抗癌治療所致的症狀,對症支持治療,保證患者治療期的生活質量。
第二階段:抗癌治療可能不再獲益時,應以姑息性治療為主。治療對象是無法根治的癌症患者。此階段姑息治療的主要任務是緩解症狀,減輕痛苦,改善生活質量。
第三階段:為預期生存時間僅幾周至幾天的終末期癌症患者提供臨終關懷治療及善終服務。
“醫學不僅僅是裝在瓶子裡的藥”,醫乃人術,醫乃仁術。對於患者,醫生首先應該關注“人”,包括這個人對自己所患疾病的心理感受、他的身體正在經受的折磨、他與常人不同的精神需求,而不能把他僅看成一個“瘤子的載體”。
對腫瘤患者而言,緩解疼痛及提高生活質量是患者的權力。希望通過腫瘤醫生的不斷努力和實踐,能使更多的患者遠離“癌症”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