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淺性瘢痕一般累及表皮或真皮淺層,皮膚表面粗糙或有色素變化,局部平坦、柔軟,一般無功能障礙,隨著時間的推移,瘢痕將逐漸不明顯。
2.增生性瘢痕損傷累及真皮深層,瘢痕明顯高於周圍正常皮膚,局部增厚變硬。在早期因有毛細血管充血,瘢痕表面呈紅色、潮紅或紫色。在此期,癢和痛為主要症狀,甚至因為搔抓而致表面破潰。於環境溫度增高,情緒激動,或食辛辣刺激食物時症狀加重。增生瘢痕往往延續數月或幾年以後,才漸漸發生退行性變化。充血減少,表面顏色變淺,瘢痕逐漸變軟、平坦,癢痛減輕以致消失,這個增生期的長短因人和病變部位不同而不同。一般來講,兒童和青壯年增生期較長,而50歲以上的老年人增生期較短;發生於血供比較豐富如顏面部的瘢痕增生期較長,而發生於血供較差如四肢末端、脛前區等部位的瘢痕增生期較短。增生性瘢痕有時雖可厚達2cm以上,但與深部組織粘連不緊,可以推動,與周圍正常皮膚一般有較明顯的界限。增生性瘢痕的收縮性較攣縮性瘢痕為小。因此,發生於非功能部位的增生性瘢痕一般不致引起嚴重的功能障礙,而關節部位大片的增生性瘢痕,由於其厚硬的夾板作用,妨礙了關節活動,可引致功能障礙。位於關節屈面的增生性瘢痕,在晚期可發生較明顯的收縮,從而產生如頜頸粘連等明顯的功能障礙。
3.萎縮性瘢痕一般損傷較重,累及皮膚全層及皮下脂肪組織。臨床表現:瘢痕堅硬、平坦或略高於皮膚表面,與深部組織如肌肉、肌腱、神經等緊密粘連。瘢痕局部血液循環極差,呈淡紅色或白色,表皮極薄,不能耐受外力摩擦和負重,容易破潰而形成經久不愈的慢性潰瘍。如長期時愈時潰,晚期有發生惡變的可能,病理上多屬鱗狀上皮癌。萎縮性瘢痕具有很大的收縮性,可牽拉鄰近的組織、器官,而造成嚴重的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