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實在沒辦法情況下需要單獨留兒童在車內一定要開大窗戶
首先最重要的還是每個父母必須有一個仔細的心,即使帶著孩子外出辦事,不管多快能把事情辦完回到車裡,也一定要記得把孩子抱下去跟著自己。
其次,當然,可能有些家長覺得帶著孩子不太方便,於是就把孩子留在車裡,如果真要把孩子留在車裡,一定要記得給孩子開足夠大的窗戶,讓孩子不能爬出車外即可。這樣可以避免孩子在緊閉的車內由於缺氧而窒息,不過,在夏日炎炎的高溫情況下下,即使留點縫隙也讓緊閉車裡的孩子高溫難受而容易窒息。也許,有人會說給孩子開著空調,讓孩子在車裡,家長辦事完一會就回來,這樣留著車鑰匙在車裡給偷車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機。
最後,千不該萬不該把孩子留在車裡,不管去哪裡辦事,只要時間具備不確定,一定要記得帶上孩子,而不是單獨丟下孩子留在車裡,如果真留下了,也一定記得給孩子開足夠大的窗戶,否則後果真不堪設想。
措施二:加大家長監護權失職處罰和兒童安全公益宣傳
除了我們的家長,我們的法律也應該加大對這樣粗心父母家長的懲罰,因為我國《民法》對家長監護失職是否定罪並不明晰,民法中確定了監護制度,然而具體規定卻並不明晰。
除加大對父母監護孩子不到位的懲罰,政府還需要加大這樣的公益廣告投放,媒體也應該免費地加大這樣的公益廣告宣傳,提醒每一個家長等所有交通參與人,注意兒童獨處的安全隱患。
措施三:建議每臺車配備兒童車內哭聲報警開窗的聲控裝置
其實,我們的汽車企業在出產車時,就在駕駛席明顯的位置貼上“請不要把貴重物品和兒童單獨留在車內”等字樣,讓駕駛者第一時間能夠覺悟到自己必須有安全意識,還體現了汽車製造企業的人性關懷,畢竟這張貼紙花了不汽車製造企業甚麼成本。
再次,汽車兒童安全門鎖,除了需要具備車輛在行駛時車內不會被小孩容易打開的功能外,建議汽車企業研發一種具備兒童安全報警的門鎖,如果有兒童被緊閉車內之後,兒童可以通過哭聲的聲控就能實現解鎖和報警功能。因為兒童單獨緊閉車內之後,窒息之前會有哭的動作,在這關鍵的石刻,只要兒童發出哭聲,車輛在停止狀態下車輛兒童鎖要能自動把玻璃窗戶降下來,讓兒童在車內至少能有氧氣的吸入而不至於窒息。
措施四:建議有孩子的家庭私家車不要貼膜而便於路人看到車內孩子後救助
那就是我們國內都有給車貼膜的習慣,其實孩子被所車內,很多貼膜的車輛,讓外界是看不清楚裡面是否有兒童在車內的,建議有孩子的家庭在買車後儘量不要貼膜,這樣方便路人看見車內有兒童,可以報警或者敲破窗戶救兒童。
最後,以上的解決辦法可能對於很多汽車企業和家長來說,都不靠譜,唯一靠譜的就是讓自己不要粗心,不要讓兒童單獨留在緊閉的車內,切記切記!
措施五:兒童被困車內如何自救:
近年來,因為父母的粗心大意,導致兒童被鎖車內的悲劇已經不止一次發生。今年6月,湖南湘潭的一對夫婦帶著一對兒女外出,下車後,夫妻倆完全忘記了兒子還在後座睡覺就直接離開,最終孩子因為高溫缺氧窒息死亡。
據瞭解,車輛熄火後,並不是所有車型都能夠按響喇叭;而與此相對的是,幾乎所有車的雙閃燈能在鎖車熄火的狀態下打開。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雙閃燈是危險警報燈,所有車型的危險警報燈都是常供電狀態,只要沒出故障,雙閃燈都能正常開啟。
除了按喇叭或打雙閃求助,直接打開車門脫險對於被困車內的小孩來說更實際,一般情況下,車內解鎖鍵就在車門或者中控位置。但這個方法也同樣並不適用於所有車型:如果車輛安裝的是機械門鎖或分離式電子門鎖,就能夠從車內打開車門,而如果車輛安裝的整體式電子門鎖,車內就無法打開車門。
車被反鎖後,從車內打開車門有4種方法。如大眾等品牌轎車,在車內扳兩次開門的拉手即可打開車門;如日產等品牌轎車,要先打開拉手旁的“反鎖開關”,然後再扳開拉手;如遇到寶馬車等,在嘗試前兩種辦法無效時,需要爬到駕駛座,按下中控臺的“解鎖”鍵或“中控鎖”鍵,然後扳開拉手,才能打開車門;遇到比較老舊的車型,“反鎖開關”像根小棍子插在車窗邊框上,用手往上拉起“小棍子”後,再扳開拉手即可。
由此可見,按喇叭、打雙閃、直接打開車門這三種緊急情況下的自救方法需要根據自家車型特點來選擇。家長有責任對孩子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自救教育,而家長首先必須摸清車的底細,然後再決定用哪種辦法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