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的防治措施:
1.早期診斷和治療:
早期治療需以早期診斷為基礎。及早診斷和早期合理治療是提高DIC救治率的根本保證。例如對超急性的DIC,如產科意外引起的DIC,真木正博主張採用床邊檢查。當血沉1h值<15mm或15min值在0-4mm,在肯定基礎疾病條件下這種變化常與Fbg降低有關。床邊檢查血栓彈力圖有助於較快地同時分析機體凝血與纖溶兩方面的基本狀況,並有助於確定治療措施。
2.積極防治原發病:
預防與迅速去除引起DIC的病因是防治DIC、提高治癒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例如,認真對孕婦進行出、凝血指標檢查和產程監護;針對病因作抗白血病和抗癌治療、抗菌治療、抗休克治療及保肝治療等。
3.抗凝治療:
DIC的基本發病機制是凝血亢進,故使用ATⅢ、肝素或其它新型抗凝劑以阻斷凝血反應的惡性循環,是DIC的主要治療手段之一。
4.臟器功能的維持和保護:
嚴重DIC的死因常與發生MSOF有關,故DIC防治需注意主要臟器的功能保護。明顯的器官功能障礙應當採用適當的人工輔助裝置,如血液透析、人工心肺機等。
5.補充支持療法:
指在適當情況下應用新鮮全血或血漿、濃縮血小板血漿或各種凝血因子製劑,可能有助於糾正機體凝血於抗凝血間的平衡。但若在沒有很好阻斷凝血反應惡性循環的情況下使用這類製劑,反而會加重病情,故必須注意配合抗凝劑才使用。
6.抗纖溶治療:
一般把抗纖溶療法列為DIC的禁忌。但在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當有明顯纖溶亢進和出血傾向時可考慮使用該法,有時會有很好的效果。現認為,急性早幼粒白血病主要因原發性纖溶亢進引起出血,故應用抗纖溶治療能有顯效。
DIC的最終結果早已被知曉。由血栓形成和斑塊的去纖維蛋白作用,引起外周血壞疽和出血的“黑色死亡”對人類的危害已歷時千年之久,病死率高達31%~80%。由於DIC病因是各種不同的基礎疾病,所以對基礎疾病及對總的臨床表現的瞭解和認識,則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