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損傷特點,可將顱腦損傷分為局部損傷和瀰漫性損傷。二者在致傷因素、損傷機制和病理表現等方面具有明顯差別。另外,根據腦損傷發生的時間可以將顱腦損傷分為原發性腦損傷和繼發性腦損傷,二者具有不同的病理表現。
顱腦損傷始於致傷外力作用於頭部所導致的顱骨、腦膜、腦血管和腦組織的機械形變(mechanical distortion)。損傷類型則取決於機械形變發生的部位和嚴重程度。
原發性腦損傷主要是神經組織和腦血管的損傷,表現為神經纖維的斷裂和傳出功能障礙,不同類型的神經細胞功能障礙甚至細胞的死亡。
繼發性腦損傷包括腦缺血、腦血腫、腦水腫、顱內壓升高等,這些病理生理學變化是由原發性損傷所導致的,反過來又可加重原發性腦損傷的病理改變。
二者的發生機制不同。在局部腦損傷中,創傷導致腦挫傷和血腫的發生,從而出現顱內佔位效應,導致腦移位、腦疝和繼發性腦幹損傷的發生。而後者則是昏迷發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