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動脈造影術的主要作用是可以評價冠狀動脈血管的走行、數量和畸形;評價冠狀動脈病變的有無、嚴重程度和病變範圍;評價冠狀動脈功能性的改變,包括冠狀動脈的痙攣和側支循環的有無;同時可以兼顧左心功能評價。在此基礎上,可以根據冠狀動脈病變程度和範圍進行介入治療;評價冠狀動脈搭橋術和介入治療後的效果;並可以進行長期隨訪和預後評價[2] 。
以診斷為主要目的:
⒈不明原因的胸痛,無創性檢查不能確診,臨床懷疑冠心病。⒉不明原因的心律失常,如頑固的室性心律失常或新發傳導阻滯;有時需冠狀動脈造影除外冠心病。⒊不明原因的左心功能不全,主要見於擴張型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肌病,兩者鑑別往往需要行冠狀動脈造影。⒋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後復發心絞痛。⒌先天性心臟病和瓣膜病等重大手術前,年齡>50歲,其易合併有冠狀動脈畸形或動脈粥樣硬化,可以在手術的同時進行干預。⒍無症狀但疑有冠心病,在高危職業如:飛行員、汽車司機、警察、運動員及消防隊員等或醫療保險需要。
以治療為主要目的:
臨床冠心病診斷明確,行冠狀動脈造影可進一步明確冠狀動脈病變的範圍、程度,選擇治療方案。⒈穩定型心絞痛或陳舊心肌梗死,內科治療效果不佳,影響學習、工作及生活。⒉不穩定型心絞痛,首先採取內科積極強化治療,一旦病情穩定,積極行冠狀動脈造影;內科藥物治療無效,一般需緊急造影。對於高危的不穩定型心絞痛患者,以自發性為主,伴有明顯心電圖的ST段改變及梗死後心絞痛,也可直接行冠狀動脈造影。⒊發作6小時以內的急性心肌梗死(AMI)或發病在6小時以上仍有持續性胸痛,擬行急診PCI手術;如無條件開展PCI術,對於AMI後溶栓有禁忌的患者,應儘量轉入有條件的醫院。AMI後靜脈溶栓未再通的患者,應適時爭取補救性PCI。對於AMI無併發症的患者,應考慮梗死後1周左右擇期行冠狀動脈造影。AMI伴有心源性休克、室間隔穿孔等併發症應儘早在輔助循環的幫助下行血管再灌注治療。對於高度懷疑AMI而不能確診,特別是伴有左束支傳導阻滯、肺栓塞、主動脈夾層、心包炎的患者,可直接行冠狀動脈造影明確診斷。⒋無症狀性冠心病,其中對運動試驗陽性、伴有明顯的危險因素的患者,應行冠狀動脈造影。⒌CT等影像學檢查發現或高度懷疑冠狀動脈中度以上狹窄或存在不穩定斑塊。⒍原發性心臟驟停復甦成功、左主幹病變或前降支近段病變的可能性較大的均屬高危人群,應早期進行血管病變干預治療,需要評價冠狀動脈。⒎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後或PCI術後,心絞痛復發,往往需要再行冠狀動脈病變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