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患者的治療是建立在我們對疾病的認識程度之上的,再者對於肺炎來說還需要注意的就是應該不斷地提高我們對疾病的認識,再者肺炎的患者還需要不斷地瞭解疾病的相關的知識之後,才能有效的護理好患者。
抗感染治療是肺炎治療的最主要環節。細菌性肺炎的治療包括經驗性治療和針對病原體治療。前者主要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肺炎病原體流行病學資料,選擇可能覆蓋病原體的抗菌藥物;後者則根據呼吸道或肺組織標本的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擇體外試驗敏感的抗菌藥物。此外,還應該根據患者的年齡、有無基礎疾病、是否有誤吸、住普通病房或是重症監護病房、住院時間長短和肺炎的嚴重程度等,選擇抗菌藥物和給藥途徑。
肺炎的抗菌藥物治療應儘早進行,一旦懷疑為肺炎即刻給予首劑抗菌藥物。病情穩定後可從靜脈途徑轉為口服治療。肺炎抗菌藥物療程至少5天,大多數患者需要7-10天或更長療程,如體溫正常48-72小時,無肺炎任何一項臨床不穩定徵象可停用抗菌藥物。肺炎臨床穩定標準為:①T≤37.8℃;②心率≤100次/分;③呼吸頻率≤24次/分;④血壓:收縮壓≥90mmHg;⑤呼吸室內空氣條件下動脈血氧飽和度≥9O%或PaO2≥60mmHg;⑥能夠口服進食;⑦精神狀態正常。
抗菌藥物治療後48-72小時應對病情進行評價,治療有效表現體溫下降、症狀改善、臨床狀態穩定、白細胞逐漸降低或恢復正常,而X線胸片病灶吸收較遲。如72小時後症狀無改善,其原因可能有:①藥物未能覆蓋致病菌,或細菌耐藥,②特殊病原體感染如結核分枝桿菌、真菌、病毒等。③出現併發症或存在影響療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抑制)。④非感染性疾病誤診為肺炎。⑤藥物熱。需仔細分析,作必要的檢查,進行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