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於肺結核的治療,大夫在臨床上常常聯合幾種殺菌藥物治療,此外還需要科學和合理的進行。肺結核的治療原則就是專家以下提及的五點,只有這樣才能徹底的治癒肺結核,如果治療中斷的話不僅會影響到患者的疾病恢復,還會影響到下次治療抗菌藥的應用。
一、早期
對任何疾病都強調早診斷、早治療,特別對一定要早診斷、早治療、早期治療以免組織破壞,造成修復困難,早期、肺泡內有炎症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時細菌繁殖旺盛,體內吞噬細胞活躍,抗癆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早期治療可利於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如不及時治療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導致不治癒,一害自己,二害周圍人。
二、聯合
無論初治還是復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難治病人。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得藥物治療,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又能提高殺菌效果。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又有適合酸性環境內的殺菌藥,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最佳療效。並能縮短療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三、適量
藥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又不給人體帶來毒副作用,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如劑量過大,血液的藥物濃度過高,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肺可產生毒副反應,劑量不足,血液濃度過低,達不到折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藥性。所以一定藥採用適當的劑量,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四、規律
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藥,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週期長,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藥,如果用藥不當,症狀緩解就停停用,必然導致耐藥的發生,造成治療失敗。日後治療更加困難,對規律用藥必須做到一絲不苟,一頓不漏,決不可自以為是。
五、全程
所謂全程用藥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完成化療方案所需要的時間,一個療程三個月。全療程一年或一年半。短化不少於6個月或10個月。
想要讓肺結核這種疾病痊癒就需要及早的治療肺結核這種疾病,肺結核的治療我們通過以上專家的講解可以看到是需要很長時間的,為此我們一定要增強治癒的信息,還應該有治癒疾病的毅力,此外還希望大夫在看病的時候做好以上幾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