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這個名詞對我們來說最熟悉不過了。簡單地說,近視就是看近物清楚,看遠物模糊。專業上將它定義為遠處物體經眼球折光後聚焦於視網膜前,而不是在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
那麼,“遠視”是否也可以簡單推斷為看遠物清楚,看近物模糊呢?其實不然。所謂遠視,即遠處物體經眼球折光後聚焦於視網膜後,而在視網膜上形成模糊的虛像。因此,遠視眼患者看遠看近均不清楚。
很多家長分不清遠視,近視和弱視。弱視是經專科醫生檢查後,未發現眼部異常,戴了眼鏡後的視力仍達不到0.9的病症。很多患有遠視、近視或散光的兒童,雖然裸眼視力較差,但戴鏡之後視力可得到矯正,這就不能稱為弱視。
弱視是指佩戴合適的眼鏡後,排除眼部器質性病變,矯正視力達不到0.8者。弱視治療的辦法很多,包括精細工作訓練(如穿針,穿珠子,描畫等)、弱視訓練儀治療(紅光閃爍療法、後像療法等)、同視機訓練等。實行這些治療方法的前提是佩戴合適的眼鏡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