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為熱閉神昏所設,寒閉神昏不得使用。
2、本品處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竄,有損胎氣,孕婦慎用。
3、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膩之品,以免助火生痰。
4、本品處方中含硃砂、雄黃,不宜過量久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在治療過程中如出現肢寒畏冷,面色蒼白,冷汗不止,脈微欲絕,由閉證變為脫證時,應立即停藥。
6、高熱神昏,中風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難者,當鼻飼給藥。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兒童、老年人使用本品應遵醫囑。
8、過敏體質者慎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
11、服用前應除去蠟皮、塑料球殼及玻璃紙;本品不可整丸吞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