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是眼的視力在0.8以下,經散瞳驗光,戴矯正鏡片後仍達不到正常(國際標準視力表1.0或對數視力表5.0)者。引起弱視最常見的原因為屈光不正(散光、遠視、近視)、斜視、屈光參差、眼球震顫、先天性白內障、上瞼下垂等。
弱視的種類可分為: 一、斜視性弱視
二、屈光不正性弱視
三、屈光參差性弱視
四、形覺剝奪性弱視
五、先天性弱視 弱視治療要點
一、早 期 治療弱視的年齡越小,效果越好。最早可從1-2歲開始治療,6歲前的弱視容易治到1.0以上;上述難治性弱視,如超過6歲才治療,很難治到1.0以上,12歲以上的弱視一般認為基本無效。
二、戴眼鏡 當弱視伴有遠視、散光或近視時,應按醫生要求儘早配鏡。戴鏡是治療弱視的基礎,如果該戴鏡的而不戴鏡,治療效果較差,甚至無效,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弱視治療儀與電腦軟件聯合治療 弱視可以看成是一種“視力萎縮”或“視細胞睡覺”,比較重的弱視必須加用弱視儀鍛鍊“萎縮”的視力,或喚醒“睡覺”的視細胞才能治癒。可利用現代最新科研成果,將傳統的弱視治療儀與現代多媒體智能軟件相聯合使用,通過間接增視(如光刷、後像、紅光閃等)與直接增視(如精細作業、視覺刺激等)配合治療,可使用弱視患者視力得到有效提高。
四、遮蓋健眼 當雙眼視力相差2排以上時,蓋眼治療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以免健眼視力下降。
五、鞏固治療 視力恢復正常了,還要進行融合視、立體視等視覺功能訓練,如果就此中斷治療,以後你小孩子視力還可能減退。弱視患兒的視覺訓練是一個長期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