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一部位外用高效皮質類固醇激素3周以上,皮膚出現紅斑、丘疹、乾燥脫屑、萎縮、萎縮紋、毛細血管擴張、紫癜、痤瘡、色素沉著異常、酒渣鼻樣皮炎、口周皮炎、光過敏、多毛、不易辯認的癬,魚鱗病樣變化等繼發症狀等。
(二) 應用上述激素藥物後,原發病病情雖可得到迅速改善;一旦停藥,1—2日內,用藥部位皮膚髮生顯著紅斑、丘疹、皸裂、脫屑、小膿瘡、瘙癢和觸痛等症狀。當再用該藥,上述症狀和體徵會很快減退,如再停用,皮炎症狀又迅速再次發作,而且逐漸加重,對激素的依賴性較為明顯,尤其以面部、外陰部多見。
(三) 局部有明顯自覺瘙癢或灼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