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兆流產指妊娠28周前,先出現少量陰道流血,繼之常出現陣發性下腹痛或腰背痛.婦科檢查宮頸口未開,胎膜未破,妊娠產物未排出,子宮大小與停經週數相符,妊娠有希望繼續者。經休息及治療後,若流血停止及下腹痛消失,妊娠可以繼續;若陰道流血量增多或下腹痛加劇,可發展為難免流產。
2.難免流產指流產已不可避免。由先兆流產發展而來,此時陰道流血量增多,陣發性下腹痛加重或出現陰道流液(胎膜破裂)。婦科檢查宮頸口已擴張,有時可見胚胎組織或胎囊堵塞於宮頸口內,子宮大小與停經週數相符或略小。
3.不全流產指妊娠產物已部分排出體外,尚有部分殘留於宮腔內,由難免流產發展而來。由於宮腔內殘留部分妊娠產物,影響子宮收縮,致使子宮出血持續不止,甚至因流血過多而發生失血性休克。婦科檢查宮頸口已擴張,不斷有血液自宮頸口內流出,有時尚可見胎盤組織堵塞於宮頸口或部分妊娠產物已排出於陰道內,而部分仍留在宮腔內。一般子宮小於停經週數。
4.完全流產指妊娠產物已全部排出,陰道流血逐漸停止,腹痛逐漸消失。婦科檢查宮頸口已關閉,子宮接近正常大小。 上述流產的臨床類型,即流產的發展過程。此外,流產有三種特殊情況。 (1)稽留流產指胚胎或胎兒已死亡滯留在宮腔內尚未自然排出者。胚胎或胎兒死亡後子宮不再增大反而縮小,早孕反應消失。若已至中期妊娠,孕婦腹部不見增大,胎動消失。婦科檢查宮頸口未開,子宮較停經週數小,質地不軟。未聞及胎心。 (2)習慣性流產指自然流產連續發生3次或以上者。近年國際上常用複發性自然流產取代習慣性流產。每次流產多發生於同一妊娠月份,其臨床經過與一般流產相同。早期流產的原因常為黃體功能不足、甲狀腺功能低下、染色體異常等。晚期流產最常見的原因為宮頸內口鬆弛、子宮畸形、子宮肌瘤等。宮頸內口鬆弛者於妊娠後,常於妊娠中期,胎兒長大,羊水增多,宮腔內壓力增加,胎囊向宮頸內口突出,宮頸管逐漸短縮、擴張。患者多無自覺症狀,一旦胎膜破裂,胎兒迅即排出。 (3)流產感染:流產過程中,若陰道流血時間過長、有組織殘留於宮腔內或非法墮胎等,有可能引起宮腔內感染,嚴重時感染可擴展到盆腔、腹腔乃至全身,併發盆腔炎、腹膜炎、敗血症及感染性休克等,稱流產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