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傳因素:腫瘤本身並不遺傳,家族遺傳的是發生腫瘤的素質,某些人的身體素質在致癌物質作用下,容易產生變化,或對異常細胞免疫力明顯下降,導致腫瘤發生。霍英東先生的淋巴瘤的發生,有遺傳”因素存在,霍英東的父親就是因為淋巴瘤而去世的。
2.神經與精神因素:是致癌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大腦皮層對人體各器官的病理過程起著重要作用。如果神經系統持續地受到壓力的刺激,可導致大腦控制失調,細胞生長失去控制而異常增殖。
3.內分泌失調:生活無規律,會引起內分泌失調。內分泌參與調節機體器官組織的代謝功能,這種過程與癌症病理過程的發生,有直接關係。
4.代謝失調:因為代謝失調,可以讓機體產生過多的自由基。增加的自由基超過了人體的自我調解能力,就會去攻擊健康細胞,讓其發生變異,這是一種很重要的致癌原因。
5.機體的自然防禦機制:免疫系統是人自身的國防部,正常情況下,國防部”緊緊監視每一個異常細胞,及時把它消滅。如果國防部”弱了,監測失靈了,那些叛逆”細胞就會乘機繁殖,這樣癌症就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