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脫離汙染物,並立即用流動冷水沖洗20~30分鐘以上。有時應先拭去創面上的化學物質(如干石灰粉),再用流動水沖洗,以避免與水接觸後產生大量熱,造成創面熱力燒傷等進一步損害。沖洗完後可再用相應的中和劑,中和時間不易過久,片刻之後再用流動水沖洗。
2.及時確認是否伴有化學物質中毒,並按其救治原則及時治療。如一時無法獲得解毒劑或肯定致毒物質時,可先用大量高滲葡萄糖和維生素C靜脈滴注、給氧、輸新鮮血液等,如無禁忌,及早應用利尿劑,然後,據情況選用解毒劑。
3.燒傷病毒按燒傷的治療方法進行休克復甦及創面處理。早期切除Ⅲ度焦痂,消除深Ⅱ度創面壞死組織,以切斷毒物來源。
4.及時處理合併症及併發症,必要時請相關科室協助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