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的各個亞人格都是各自獨立、彼此分開的,一種人格出現,其他人格就自動退場,任何時候,都有一個主要人格佔優勢,人的行為也就由佔優勢的人格“值班”、控制,不會出現“好幾個人格爭奪控制權的混亂狀態”。究竟由哪種人格來支配,完全遵循“哪種人格最適應當時的環境和需要,就啟動和出現哪種人格”的原則。這實際上就是適者生存法則的心理學翻版。
如果我們用“變色龍”或者“變形蟲”來理解多重人格,也許會更形象、更直觀。比如,用比較自信的人格,去應付具有競爭性的環境;用脆弱、神經衰弱的人格去贏得同情、獲取依賴;用畫家和藝術家的人格和身份,去應付上層社會等。這樣,我們就會發現,多重人格在本質上,就是一種通過頻繁地變換人格,來適應環境的心理現象,是一種適應環境的心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