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剖宮產媽媽至少應在兩年以上考慮再孕。
2、最好在孕前做個評估,看看子宮疤痕恢復情況,若超聲檢查發現子宮切口疤痕處肌層薄或肌層中斷時,視為子宮切口癒合不良,不適合再孕。
3、懷孕6-7周及時做B超檢查確定孕囊位置,如果孕早期出現腹痛出血症狀,應儘快就醫。
4、孕期避免增加腹壓,如腹部碰撞,重體力勞動、便秘、咳嗽等。
5、發生腹痛及早就醫。瘢痕子宮到妊娠晚期有可能會出現自發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現,必須提高警惕。
5、注意胎動情況。胎動次數的多少、快慢、強弱等,常表示著胎兒的安危。一般於妊娠期每小時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時)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動。
6、分娩最好選擇正規醫院。一些小醫院剖宮產技術不成熟,縫合不好,易導致生二胎時面臨子宮破裂大出血等風險。
7、宜提前住院待產。瘢痕性子宮越接近產期,破裂的危險越大。為預防發生子宮破裂或胎兒死亡,應提前兩週住院待產,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再次分娩應以剖腹產為宜。從理論上來講,只要子宮恢復很好,胎兒體重控制得當,再次妊娠無陰道分娩禁忌症時孕婦仍可以自然分娩,但因為自然分娩時仍有無法預估的風險存在,這才列入剖腹產指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