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與近視根本不是一種病。近視眼是由於眼調節肌肉睫狀肌過度緊張或遺傳等原因造成眼軸變長引起的看遠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鏡後矯正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而弱視是一種視功能發育遲緩、紊亂,常伴有斜視、高度屈光不正。戴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的眼病,兩種病有本質不同。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因為近視僅僅是視遠時視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視功能損害,視力矯正不受年齡限制;而弱視患兒不僅視力低下,不能矯正,不可能有雙眼單視功能,無立體視,今後不能勝任駕駛、測繪及精細性工作,不僅影響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響到我國人口素質。
弱視眼並不少見,國外報告在普遍人群中,弱視的發生率2~2.5%,我國弱視發病率約佔2~4%,弱視是一種常見的多發病。我們知道良好的視力不是先天獲得的,嬰兒出生時,視力不及人的1%,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雙眼視細胞不斷髮育和完善。5歲以內是視功能發育的重要時期,視覺發育一直延續到6~8歲,如這個時期某種原因造成雙眼視物障礙,視細胞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視功能就停留在一個低級水平,雙眼視力低下,不能矯正,就形成了雙眼弱視;若只能用一眼視物,久而久之反覆刺激的眼視覺發育了,而不能注視的另一眼發育遲緩,就形成了單眼弱視。弱視在視覺發育期間均可發生,多在1~2歲就開始。弱視發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