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期或播散性腫瘤的全身化療因對這類腫瘤患者通常缺乏其它有效的治療方法,常常一開始就採用化學治療,近期的目的是取得緩解。通常人們將這種化療稱為誘導化療(Induction Chemotherapy)。如開始採用的化療方案失敗,改用其它方案化療時,稱為解救治療(Salvage Treatment)。
2.輔助化療(Adjuvant Chemotherapy)是指局部治療(手術或放療)後,針對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病灶,防止其復發轉移而進行的化療。例如骨肉瘤、睪丸腫瘤和高危的乳腺癌病人術後輔助化療可明顯改善療效,提高生存率或無病生存率。
3.新輔助化療(Neoadjuvant Chemotherapy)針對臨床上相對較為侷限性的腫瘤,但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有一定難度的,可在手術或放射治療前先使用化療。其目的是希望化療後腫瘤縮小,從而減少切除的範圍,縮小手術造成的傷殘;其次化療可抑制或消滅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現已證明新輔助化療對膀胱癌、乳腺癌、喉癌、骨肉瘤及軟組織肉瘤、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及頭頸部癌可以減小手術範圍,或把不能手術切除的腫瘤經化療後變成可切除的腫瘤。
4.特殊途徑化療(1)腔內治療 包括癌性胸腔內、腹腔內及心包腔內積液。通常將化療藥物(如絲裂黴素、順鉑、
5-氟脲嘧啶、博來黴素)用適量的流體溶解或稀釋後,經引流的導管注入各種病變的體腔內,從而達到控制惡性體腔積液的目的。(2)椎管內化療 白血病及許多實體瘤可以侵犯中樞神經系統,尤其是腦膜最容易受侵。治療方法是,通常採用腰椎穿刺鞘內給藥,以便腦脊液內有較高的藥物濃度,從而達到治療目的。椎管內常用的藥物有甲氨喋呤及阿糖胞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