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局部疼痛和壓力。由於局部組織損傷,或部分肌肉痙攣,骨折可產生不同程度的疼痛。骨折部位有明顯的侷限性壓痛和縱行叩擊痛。這往往是判斷是否有骨折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局部腫脹、瘀斑和皮膚擦傷。骨折後局部血管受損,堵塞韌帶,可出現腫脹。如果骨折處出血較多,溢出皮下,則成為皸裂點。如果骨折處肌筋膜完整,出血不能溢出,或因骨折端受壓,循環受阻,可使肌筋膜內壓力持續增高,影響動脈血的灌注,從而引起肌肉缺血、缺氧,嚴重時可導致肌肉壞死和缺血性肌肉攣縮。
第三,局部功能紊亂。骨折後,由於肢體內部支架的破壞,使肢體失去應有的槓桿作用,同時由於疼痛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痙攣,使肢體功能部分受限或完全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