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視性弱視(30%):
發生在單眼,患兒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常見於四歲以下發病的單眼恆定性斜視患者,其由於大腦皮質主動抑制斜眼的視覺衝動,長期抑制形成弱視,視覺抑制和弱視只是量的差別,一般為斜眼注射時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視則為持續性視力減退。斜視發生的年齡越早,產生的抑制越快,弱視的程度越深。
屈光參差性弱視(30%):
因兩眼不同視,兩眼視網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較高的一眼黃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雙眼單視,從而產生被動性抑制,兩眼屈光相併3.00D以上者,屈光度較高常形成弱視和斜視。以至被動性和主動性抑制同時存在。弱視的深度不一定與屈光參差的度數有關,但與注視性質有關,旁中央注視者弱視程度較深,這類弱視的性質和斜視性弱視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臨床上有時也不易區分弱視是原發於屈光參差,還是繼發於斜視,此型如能早期發現,及時配戴眼鏡,可以預防。
屈光不正性弱視(15%):
多為雙眼性,發生在高度近視、近視及散光而未戴矯正眼鏡的兒童或成年人,多數近視在6.00D以上,遠視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並無雙眼物像融合機能障礙,故不引起黃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時配戴適當眼鏡,視力可逐漸提高。
廢用性弱視(15%):
在嬰兒期,由於上瞼下垂,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因眼瞼手術後遮蓋時間太長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進入眼球,妨礙或阻斷黃斑接受形覺刺激,因而產生了弱視,故又稱遮斷視覺刺激性弱視。
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5%):
由於出生時黃斑出血,導致錐細胞排列不規則,在嬰兒出生後雙眼形成以前發生,因而預後不好。有些雖然視網膜及中樞神經系統不能查出明顯的病變,目前仍認為屬器質性病變,因現有檢查方法不能發現,此型為恆定性弱視,治療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