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沒有證據顯示SAV有致畸作用,但合併妊娠的患者一般不主張開始SAV,但懷孕前如已進行SAV,也不必停藥。
(2)合併嚴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惡性腫瘤的患者。如患者伴有膠原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組織增生性疾病等較為嚴重的免疫性疾病時禁忌使用,以免加重病情;合併嚴重異位性皮炎者慎用。
(3)合併高血壓、冠心病等不宜使用腎上腺素治療的患者,禁忌使用。因為SAV可能引起全身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此類患者不能用腎上腺素進行急救,使危險性大大提高。用β受體阻滯劑治療者亦不宜接受SAV。
(4)缺乏依從性患者不宜使用。成功的免疫治療要求患者與醫師配合,長期和定期接受治療,完成療程,如患者缺乏合作或有嚴重心理障礙不宜進行S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