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是甚麼引起的腸胃痙攣。這樣比較容易對症下藥。引起胃腸痙攣的原因有很多,但大多數是由於胃腸功能失調所致,部分是由胃腸道器質性病變所致。因此在未排除器質性病變之前,不可隨便使用鎮痛藥,如度冷丁、去痛片之類,因為這些中樞性鎮痛藥會抑制特異性的疼痛症狀,從而掩蓋了像胃穿孔、闌尾炎等疾病,導致延誤診斷,有危及生命的危險。
當胃腸痙攣所致的疼痛確為功能性,診斷明確時,應首選抗膽鹼藥。它通過選擇性地阻斷胃腸平滑肌M膽鹼受體,而使平滑肌鬆弛,故又稱為平滑肌解痙藥。這類藥物包括阿托品、東莨菪鹼、山莨菪鹼(654-2),以及合成解痙藥,如普魯本辛、胃復康等。
由於山莨菪鹼對中樞作用很小,且毒性較低,現己廣泛取代阿托品,可每次口服5~10毫克,每日2~3次,亦可肌注10毫克。一般劑量的抗膽鹼藥常見的副作用有鼻幹、口乾、怕光、尿閉、近距離視力模糊、心悸、抑制出汗、皮膚乾燥潮紅等。大劑量使用時,會產生中樞興奮症狀,如煩躁不安、幻覺譫妄、運動失調,甚至昏迷驚厥。青光眼、虹膜和晶狀體粘連、胃腸梗阻性病變,以及前列腺肥大者忌用此類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