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復治療的時間:腦血栓康復治療的時間尚無統一認識。對病情輕無意識障礙者,在急性期治療的同時就可進行康復治療;病情重意識不清時,待意識恢復1~2天后進行是適宜的。總之,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應儘早進行。只要遵循生理、心理功能負荷量,從小量開始,緩慢增加,何時進行均可。
神經功能的最大自動恢復能力是病後的4~6周,6個月後恢復則困難。經系統而規範的康復治療,50%的病人可望達到在功能(活動能力、自我照顧能力、交際能力)上完全自立。長期生存的病人中,84%能恢復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Greshan,1975)。
Nlwman認為偏癱恢復從1~7周開始,持續14周左右,以後則很難改善。在此期間出現神經纖維的再生(側出)突觸形成、新迴路的開闢等腦可塑性的改善。經適當治療,康復恢復時間還會延長,特別是年齡較輕,病情較輕的患者。相反年齡大(70歲以上),則恢復情況也差;
(2)、康復治療的內容:生活能力的康復大致包括:身體(生理功能)、心理和職業能力康復;1)、康復治療應無礙於神經功能的自然恢復,並儘量促進其恢復。早期給予促腦代謝劑,改善其調節機制與血腦屏障機制,以促進神經、肌肉功能的恢復;2)、增強健側肢體和軀幹的肌力,促進殘餘的肌力;3)、預防和改善肌萎縮、攣縮、骨質疏鬆等廢用性綜合徵。對上述症狀已發生者,提出矯正和改進方案;4)、減少或解除軀體疼痛、心理失衡及其它障礙;5)、提高或改善其職業或生活能力,增強對各種障礙的協調和控制能力;6)、預防和及時處理併發症;7)、減少或消除復發;
(3)、對需康復功能的評價:通過測試,瞭解障礙程度,估計康復實施的效果。測試一般涉及病人的識別能力,運動控制,關節活動度,周圍感覺及其整合能力,交際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