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期或慢性病的病人。他們的傳染性雖比早期病人弱得多,但為保護本人健康及對下一代負責,即使治癒了也不能立即結婚,應遵醫囑定期複查一段時間,經性病專科醫生的同意方可結婚。那些無自覺症狀的梅毒病人(醫學上稱為“潛伏梅毒”或“隱性梅毒”),晚期一般雖無傳染性,但女病人可經胎盤將梅毒傳染給胎兒。所以也必須在有效治療並觀察一定時間後方可結婚。
2、未去正規醫院而私自治療的病人。這些病人因未經正規治療,很可能症狀雖消失了但病菌未被完全殺滅仍潛伏在體內,一旦機體抵抗力下降,可再併發病並傳染給他人。因此,這些病人婚前必須去醫院作正規檢查,一旦發現有隱匿性感染,則需治癒後結婚。
3、患性病的與戀愛對象有過性行為的人。這種人除了自己接受治療外,還應動員對方到醫院檢查。只有雙方都經醫生檢查證明已治癒方可結婚。
4、性病治癒的再度發生非法性行為的人。這種人婚前必須到醫院檢查,以查明有無再次感染。只有在醫生確認未被感染後已治癒的情況下才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