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精神不正常及心理不健康者不能進行減肥吸脂術外,有內臟器官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冠心病、高血脂、高血糖者;肺部呼吸功能不全;有吸菸嗜好,停止吸菸不到兩星期者;長期服用抗凝血藥物,降壓藥物及激素類藥物,停藥不到半月者;因其它疾病而發生的繼發性肥胖,須針對其原發病變進行治療,不屬於吸脂術治療範圍。
身體的任何肥胖部位都可以吸脂,對於身體少數區域,由於有神經血管的分佈而禁止或慎重進行吸脂。
脂肪抽吸術最常見的部位是:腹部、臀部、髖部及大腿,上肢(上臂及前臂),下頜部、小腿和踝部等下肢部位,顏面及頸部,此外如乳房肥大和由於脂肪瘤引起的局部肥胖也可用吸脂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