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通常分為閉合性和開放性兩大類。閉合性骨折指皮膚軟組織相對完整,骨折端尚未和外界連通;開放性骨折則是指骨折處有傷口,骨折端已與外界連通。全身各個部位都可發生骨折,但最常見的還是四肢骨折。
一旦懷疑有骨折,應儘量減少患處的活動,轉送時儘量用硬板床。下面是骨折後急救的5個原則。
搶救生命
嚴重創傷現場急救的首要原則是搶救生命。嚴重或多發骨折及合併有其他創傷病人更易休克,要注意預防,更要早發現,早處理。如發現傷員心跳、呼吸已經停止或瀕於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昏迷病人應保持其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其口咽部異物; 病人有意識障礙者可針刺其人中、百會等穴位;開放性骨折傷員傷口處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用敷料加壓包紮止血。嚴重出血者若使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記錄開始使用止血帶的時間,每隔30分鐘應放鬆1次(每次30至60秒鐘),以防肢體缺血壞死。如遇以上有生命危險的骨折病人,應快速運往醫院救治。
傷口處理
開放性傷口的處理除應及時恰當地止血外,還應立即封閉傷口。最好用清潔、乾淨的布片、衣物覆蓋傷口,再用布帶包紮;包紮時,不宜過緊,也不宜過鬆,以防傷口繼續被汙染。傷口表面的異物要取掉,如遇骨折端外露,注意不要嘗試將骨折端放回原處,應繼續保持外露,以免將細菌帶入傷口深部引起深部感染。有條件者最好用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沖洗傷口後再包紮、固定。如將骨折端或脫位的關節復位了,應給予註明,並在送醫院時向醫生交待清楚。
簡單固定
現場急救時及時正確地固定斷肢,可減少傷員的疼痛及周圍組織繼續損傷,同時也便於傷員的搬運和轉送。但急救時的固定是暫時的。因此,應力求簡單而有效,不要求對骨折準確復位;開放性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復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條、樹枝、手杖或硬紙板等都可作為固定器材,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準。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帶直接將傷肢綁在身上。
下面介紹幾種骨折肢體臨時固定方法:
1、上肢骨折主要用夾板固定,用三角巾懸吊,並將傷肢用繃帶固定在胸壁上;
2、下肢骨折主要用半環托馬斯架固定或綁在健腿上,膝以下骨折固定在小夾板上;
3、疑有脊柱及骨盆骨折損傷時,應儘量避免骨折處有移動,以免引起或加重損傷。在搬動時,最好3人站在同側,用手平平托起,再平放於木板上,以防脊柱扭曲造成截癱;
4、無論病人是仰臥或俯臥,儘量不變動原來位置將四肢理直,準備好硬板擔架後,由兩人輕輕將病人滾翻到木板上仰臥,用寬布帶捆在擔架上;
5、如骨折位於頸部,則一人必須把住下頦和枕部略加牽引。滾翻時脊柱應保持中立位。腰或頸下墊一小布卷則更好。
必要止痛
嚴重外傷後,強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休克,因此應給予必要的止痛藥。如口服止痛片,也可注射止痛劑,如嗎啡10毫克或杜冷丁50毫克。但有腦、胸部損傷者不可注射嗎啡,以免抑制呼吸中樞。
安全轉運
經以上現場救護後,應將傷員迅速、安全地轉運到醫院救治。轉運途中要注意動作輕穩,防止震動和碰壞傷肢,以減少傷員的疼痛;注意其保暖和適當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