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痙攣型:小孩以四肢僵硬為主要表現。
2、手足徐動型:四肢和頭部出現不自主的無意識動作,做有目的的動作時,全身不自主動作增多,如面部出現"擠眉弄眼",說話及吞嚥困難,常伴有流口水等。
3.共濟失調型:以四肢肌肉無力、不能保持身體平衡、步態不穩、不能完成用手指指鼻等精細動作為特徵。單純性共濟失調較少見。共濟失調也可與手足徐動聯繫在一起。患兒常常無法保持一個固定姿勢,當站立時,為了維持站立姿勢不得不進行頻繁調整。學走路時間晚於正常兒童。當行走時為了獲得較穩定的平衡,雙腳左右距離較寬,步態蹣跚,方向性差。
腦性癱瘓臨床表現複雜多樣,目前沒有一個各國公認的臨床分型分類方法。最常用的分類通常根據運動障礙的性質和涉及的部位進行。
1.根據運動障礙的性質分型[1]
(1)痙攣型:此型是臨床中最常見的類型,病變主要在錐體束。主要表現為肌張力增高、肢體活動受限、被動運動阻力增高,有折刀樣痙攣,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線
(2)不隨意運動型:病變主要在錐體外系,以不隨意運動為特徵。表現為緊張興奮時,不自主運動增多,安靜時減少,常在睡眠中消失。主要影響肢體遠端,一般上肢重於下肢,站。坐不穩,關節活動過度。累及顏面則出現擠眉弄眼、口齒不清、流yan等表現。嬰幼兒可表現為肌張力低下,隨年齡增長,肌張力逐漸增高,檢查時呈“齒輪狀”。
(3)共濟失調型:此型較少見。通常表現肌張力過低,動作不協調,走路時搖晃不定,平衡性差,伴智力低下,取物時出現意向性震顫。
(4)混合型:即具上述類型兩種或兩種以上特點者,如痙攣型伴不隨意運動型,常為錐體系和錐體外系或小腦均受損引起。
(5)其他類型:較少見,如肌力低下型是以肌張力低下為主;強直型表現為運動阻力明顯增高,呈鉛管樣強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