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是一個很籠統的概念,它是各種創傷後所引起的正常皮膚組織的外觀形態和組織病理學的改變的統稱。它是人體創傷後,在傷口或創面自然癒合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的、必然的生理反應,也是創傷癒合過程的必然結果。疤痕的本質是一種不具備正常皮膚組織結構及生理功能的,失去正常組織活力的、異常的、不健全的組織。疤痕不僅破壞了體表美,還可妨礙相關組織或器官的生理功能,甚至導致畸形。
疤痕體質的人在人群中比例極小,其表現為傷口癒合後。表面疤痕呈持續性增大,不但影響外觀,而且局部疼痛、紅癢疤痕收縮還影響功能運動。正因為疤痕體質的人極少,有的書中將長疤痕疙瘩的人也稱為疤痕體質,疤痕疙瘩表現為傷口癒合後疤痕向外生長,突起皮膚表面、質硬,也可有紅痛感覺,但生長到一定程度後,不再繼續擴展。
疤痕是代表皮膚曾受到創傷後的痕跡,這種創傷可以是外傷造成的,也可能是手術所必須的,只是因創傷程度不同,癒合過程平順與否,及傷口在人體上位置不同,所形成的疤痕便有明顯大小不等程度的差異。尤其是隨著現代社會的進步,愛美不僅代表一種權利,也表示一種對自我的尊重,疤痕是美容整形外科門診中最常見的問題之一,除了外觀的影響,事實上有不少的疤痕會有令人難受的瘙癢、疼痛及乾裂,若不幸產生疤痕攣縮,更會進一步影響四肢關節活動或五官之正常功能,這些疤痕更是非積極治療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