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癬發生以後,很多患者因為隱私等原因不願到正規醫院進行治療,而是自行使用一些外用藥物,特別是使用一些含皮質類固醇激素製劑等的外用藥,如皮炎平、膚輕鬆等。這雖然暫時能起到止癢的作用,但由於皮質類固醇激素製劑能降低局部免疫力,結果反而導致皮損擴散、蔓延和炎症加重。有的患者用激素類時間較長後,還可發生局部皮膚紫紅色萎縮紋樣改變。
還有的患者為了早日清除皮損,未考慮到陰、股部皮膚較薄嫩的特性,自行使用一些刺激性很強的外用藥物,或者進行強烈搔抓以及用熱水燙洗等不良刺激,結果導致陰、股部刺激性接觸性皮炎或溼疹樣改變,使病情明顯加重,可表現為陰、股部滲液﹑糜爛﹑結痂等。所以,患者在懷疑自己得股癬後,不可自己亂用藥,而應到正規醫院皮膚科接受診治。
股癬的治療主要是以局部外用藥物為主。由於陰股部的皮膚較嬌嫩,一般不用過於刺激的癬藥水(如含有酒精的酊劑),以免刺激局部皮膚。可用卡氏搽劑、1%~2%酮康唑霜、1%聯苯苄唑霜、硝酸咪康唑霜、特比萘芬霜等。經治療皮損消退後,還應鞏固治療1~2周,以防復發。當局部外用藥療效欠佳時,可考慮口服抗真菌藥物,如伊曲康唑、特比萘芬等,但該類藥物有一定的副作用,有肝病的患者一般應慎用或不用。上述治療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另外,在治療股癬時,如其他部位也有真菌感染,應同時治療,並注意內褲以及日常可能被汙染物品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