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般護理常規
一、為新入院患者辦理住院手續後請家屬提供病史資料,詳細詢問有關自殺、他傷、毀物、潛逃等情況。根據病情安排病室,向家屬作住院介紹。有傳染性疾病的患者安排隔離護理,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
二、辦理入院手續時嚴格檢查危險品,貴重物品當面交家屬帶回。患者日用品、衣物均應寫好姓名(上衣寫在下衣襟內側,褲子寫在褲腰內側,毛衣用布條寫好縫上)按件登記、妥善保管,零用錢腳專人登記管理並有家屬簽名。
三、新入院患者每日2次測量體溫、脈搏、呼吸,連續3天,無異常後每日測量1次,畫在體溫單上。半年以上的長期住院患者若無特殊病情需要,可使用專用體溫記錄單。住院第1天測血壓、體重並記錄。有發熱、低體溫或病情需要的遵醫囑測量。
四、協助新入院患者做好衛生處理,包括沐浴、更衣、剪指甲等。觀察全身皮膚情況,如有傷痕、壓瘡、頭蝨、體蝨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並記錄。
五、向患者介紹病房情況,包括負責醫生、責任護士、病室環境、作息制度等內容(意識不清、不合作者可暫緩),注意態度要平和、耐心。
六、入院當日作入院評估及三班病情記錄,以後根據病情需要作護理記錄。一級護理每週記錄2次,二級護理每週記錄1次,住院二個月以上、病情已趨穩定或已遵醫囑改為三級護理的,每月記錄1次。病情有變化應隨時記錄。
七、巡視病房觀察病情,嚴防字少、自傷、他傷、毀物、潛逃等以外發生。瞭解患者的意識、言語、行為、睡眠、飲食、服藥依從性、排洩、女患者月經等情況,不要時作記錄。觀察並記錄夜間睡眠時間,有睡眠障礙及時通知醫師處理。
八、住院患者無醫囑不能單獨外出,外出活動時應有專人組織帶領,出、入病室均須有第二人清點人數並在提示板上註明。
九、鼓勵患者按時作息、學習自我料理、參加集體活動,防止終日臥床、孤獨離群等精神衰退現象。
十、患者體溫在38℃以上或35℃以下,脈搏在130次/分以上或55次/分以下等病情變化,及時通知醫師處理。
十一、建立並落實禁忌品管理制度。針線、剪刀、火柴等禁忌品須在看護下使用,用畢立即收回。 十二、患者的書信須經醫師或護師審閱後才能交給患者或寄出,患者的書寫物(未寄出的)應放入病歷保存。 十三、發口服藥應嚴格執行“看服”制度,確保藥物全劑量服下。 十四、根據醫囑安排飲食和護理級別。及時留取檢驗標本送檢。
十五、觀察瞭解患者的心理活動和情緒變化,適時進行心理疏導。出院前做好出院指導工作。
十六、交接班應清點患者總數,接班者要看到每個患者。有疑問應及時落實清楚,人數清點交接無誤後交班者方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