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的原因很複雜,從母親懷孕到孩子出生後4周內,任何能引起胎兒或新生兒腦組織損傷的因素都可能成為腦癱的原因。大體上說,引起腦癱的因素分為三個時期:產前、圍產期和產後。出生前的因素通常包括:母親在懷孕期間吸菸或被動吸菸、酗酒、不適當的用藥、接觸毒素、弓形蟲感染、風溼病、先兆子癇、存在妊娠高血壓綜合徵、胎盤功能障礙和高齡產婦。圍產期因素包括:產鉗分娩、胎位不正、分娩時間過長或緊急分娩、分娩窒息、早產、過期分娩、多胎分娩和膽紅素腦病。產後因素包括:頭部外傷、顱內出血、感染、中毒、營養失調等。
小兒腦癱有哪些類型,具體表現是甚麼?
1、痙攣型:肌張力明顯高於同類正常兒童。當他們受到各種刺激:勞累、興奮、失去平衡、恐懼或焦慮時,可進一步導致肌張力增加。痙攣較嚴重的兒童,肢體運動明顯減少,動作刻板、笨拙,頭常不能放在中間位置,常轉向一側或向後,手和肩部向內、向下、屈曲或伸展旋轉。手常成拳頭狀,拇指抵住掌心,其餘四指將拇指握住,手背朝前,掌心向下;脊柱常有不同程度的後凸或脊柱側彎,髖關節部位常不能完全 伸展。
2.遲發性運動障礙:全身肌張力的強度不斷變化,因此有一種持續的、不可預測的、無法控制的顫抖,這種有規律的不自主運動在情緒激動或勞累時變得更加明顯。大多數患有遲發性運動障礙的兒童不能很好地控制他們的頭部位置和手腳的位置,所以他們的整體運動能力很差。由於面部表情肌肉的不規則和不協調的收縮,面部常常出現各種奇怪的模式。嘴巴常常不能很好地閉合,流口水比較常見,吃飯時有一些咀嚼和吞嚥的困擾:這些兒童常常不能正確發音,但都能較好地理解成人的語言,他們的智力往往不容易被察覺。
3、混合型腦癱。這些孩子既有痙攣的情況,又有不自主的運動。
4.單側麻痺。只在一側肢體發生運動功能障礙和姿勢障礙,而另一側肢體則正常;通常上肢的運動功能障礙比下肢的運動功能障礙更嚴重。
5.雙側癱瘓:雙側肢體都有障礙,雙側上肢的運動功能障礙比雙側下肢的運動功能障礙輕得多。
6.單癱。只涉及一個上肢或一個下肢的運動功能障礙,但事實上極為罕見。
7、四肢癱瘓:雙側肢體受損。雙上肢的運動功能障礙比雙下肢的運動功能障礙更嚴重,而且病情往往涉及腰部,整體運動能力較差。
8.軟弱型(肌張力低下)。軟癱型通常是一個暫時的階段,見於嬰兒。一般來說,軟癱可以持續到2-3歲,如果給予充分的刺激,肌張力障礙會逐漸改善。大多數會發展為遲發性運動障礙,有些會發展為痙攣。患有軟癱的兒童在早期很可能被誤診為低鈣或其他疾病,而耽誤了早期治療,所以家長應充分注意這一點。在嬰兒期,軟癱患兒由於肌肉收縮無力,不能有效地吸吮和吞嚥,所以家長很難進行母乳餵養。在嬰兒期,弛緩性麻痺的孩子由於咳嗽反射弱,無法咳出氣管內的分泌物和異常情況,所以極易發生支氣管炎和肺部感染。
9.單純共濟失調。極為罕見,這些兒童的動作缺乏穩定性和協調性,肢體運動過度,有時伴有有節律的震顫,走路時步履蹣跚,雙腳接觸地面時常常過度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