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是指每個單位內的骨組織數量減少。骨骼的生長和發育從胚胎時期開始,並在出生後持續20多年。成年人的骨量不再發生變化,但骨代謝有增無減,即骨生成和骨吸收兩個過程處於平衡狀態。年齡超過40歲後,骨量保持不變。然而,骨吸收增加,幾十年後,骨組織的數量只有30歲時的一半。
一旦骨的密度下降到難以忍受日常生活的壓力時,就會發生病理性骨折。Pornmer在1885年提出了這一點,但對骨質疏鬆症的理解隨著歷史和技術的進步而不斷髮展。早年,一般認為全身骨量減少就是骨質疏鬆症,在美國,老年時出現骨折就被認為是骨質疏鬆症。直到1990年在丹麥召開的第三屆國際骨質疏鬆症研討會和1993年在香港召開的第四屆國際骨質疏鬆症研討會上,骨質疏鬆症才有了明確的定義,並得到全世界的認可:原發性骨質疏鬆症是一種以骨量減少和骨的微結構退化為特徵的系統性骨病,導致骨的脆性增加,容易發生骨折。
對骨質疏鬆症概念定義的理解和認識:
①骨量減少:應包括骨礦物質及其基質的比例減少等。
②骨微結構退化:由於骨組織吸收和形成不平衡等原因,表現為骨小梁的結構破壞、變薄和斷裂。
③骨的脆性增加,骨的機械強度下降,骨折的風險增加,由於承載能力下降,容易發生微裂或完全骨折。腰椎的壓縮性骨折可能無聲無息地發生,或在幾乎沒有外力的情況下,發生遠端屈肢、股骨近端和上肢骨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