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不願意接受眼睛檢查,因為他們覺得散瞳檢查需要很長時間,而且散瞳後眼睛會不舒服。那麼,為甚麼青少年必須進行散瞳檢查?
甚麼是驗光?
驗光是確定眼睛的屈光狀態,是否存在屈光不正,屈光不正的類型(包括近視、遠視、散光)及其程度。確保驗光準確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驗光結果將決定是否需要戴眼鏡以及處方的數量。不僅如此,任何視力下降的疾病只有在排除了屈光不正或糾正了屈光不正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明確的診斷。因此,驗光是眼科領域的一個重要檢查工具。
驗光的方法:
驗光的主觀方法(如插入法),即把不同斜率的鏡片放在病人眼前測量視力,依靠病人的判斷來選擇最合適的眼鏡片。這種方法的可靠性差,不適合表達能力和理解能力差的兒童。這種方法在普通眼鏡店中普遍使用。
客觀驗光方法不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其可靠性和準確性都很好。最常見和最準確的方法是視網膜鏡法,這種方法通常在醫院使用。
這是因為兒童和青少年的眼球調節能力很強,平時學習任務重,讀寫時間長,加上看電視、玩電腦遊戲過多,調節能力經常處於痙攣狀態,即使平時也沒有完全放鬆。所以青少年出現的近視,要麼是近距離用眼的不良習慣造成的假性近視;要麼是假性近視中夾雜著真性近視。總之,在適應性的影響下,不散瞳驗光的結果往往是不準確的,導致處方比實際應該佩戴的鏡片要高。如果用處方鏡矯正假性近視,則危害更大,而散瞳驗光可以避免這一弊端。假性近視的最佳治療方法是放鬆孩子的睫狀肌,迫使眼睛休息。
患有遠視的青少年和兒童需要利用眼睛的調節作用來看清近處和遠處。因此,為了看清任何距離的外界物體,遠視眼必須收縮睫狀肌以增強屈光力。如果睫狀肌沒有癱瘓,調節作用可能會掩蓋一部分遠視,使其無法檢查。病人越年輕,調節作用越強,被掩蓋的程度也越高。如果不擴大瞳孔,就無法發現遠視的全部程度。在某些情況下,輕度遠視的兒童被誤診為近視,並在沒有散瞳的情況下配了錯誤的眼鏡,導致了不良後果。因此,有必要對青少年遠視眼進行散瞳。
對於有散光的眼睛,散瞳後可以更準確地檢查散光軸的程度和位置。
一般來說,對於中低度近視的成年人和經常戴眼鏡且度數變化不明顯的人,用直接試鏡法或電腦檢查法可獲得最佳視力。
對於屈光不正合並斜視的患者,從調節與斜視的密切關係來看,一般遠視眼易發生內斜視,近視眼易發生外斜視。這些患者戴眼鏡不僅是為了提高視力,也是為了通過戴眼鏡治療斜視。而這一切都要以查出全部準確的屈光不正為前提。所以這類病人必須要有散瞳驗光。
我們通常使用的散瞳藥物有:
1、託吡卡胺,其作用時間約為6小時;也稱為快速散瞳。
2.阿托品,其作用時間約為三週。阿托品通常用於12歲以下的散瞳,特別是首次近視的患者,以及遠視患者,尤其是內斜視患者。具體應該使用哪種散瞳藥以及使用方法,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病人都可以散瞳,這需要由眼科醫生來說明。 在散瞳的情況下,屈光狀態不是生理性的,當恢復正常狀態時,處方可能會發生輕微變化。因此,在散瞳檢查後,必須通過主觀試驗法對所測得的屈光力進行驗證、調整和試戴。換句話說,就是採用主觀和客觀相結合的方法。處方是由有經驗的醫生根據患者的年齡、度數大小、屈光不正的性質、是否有斜視等因素來制定的。因此,最好到醫院進行科學的醫學驗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