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的出現和在孕期的變化胎動是胎兒軀體或四肢的活動。胎兒早在妊娠12周就可以有四肢的活動。初產婦一般在18-20周可以感覺到胎動,經產婦在16周就可以感覺胎動。胎動的出現反應胎兒的神經肌肉發育到達一定程度。由於孕婦的腹部脂肪較厚、胎盤位於前壁等局部因素,某些孕婦感知胎動的時間可能比較晚,也是正常的。
很多準媽媽表示,胎動最初像是小魚遊動的感覺,之後胎動呈現出拳打腳踢、震顫打嗝樣、翻滾樣等各種不同形式。胎動在出現後逐漸增多,大約在32周時達到強度和頻率的高峰。孕晚期胎動一般不明顯減少,但在形式上可能會有些變化。
孕晚期感知胎動的意義
胎兒在發生宮內缺氧的情況下,出於生理性的保護機制,會減少肢體的活動以降低氧耗,因此胎動可以作為提示胎兒在宮內安危的重要信號。這一點在孕28周之後尤其重要,因為此時,胎兒已經具備在宮外存活的能力,如果能夠及時發現胎兒缺氧可以通過及時娩出胎兒讓胎兒得救。根據統計約55%發生死胎的孕婦在診斷之前,曾感覺到胎動減少的過程。
如何計數胎動
關於是否數胎動的問題,各國的臨床常規稍有不同。我國的臨床醫生根據不同教材的版本,一般建議孕婦每天計數3小時或1小時的胎動;加拿大的常規則建議有胎兒缺氧高危因素的孕婦從26周-32周開始計數胎動,而低危孕婦36-37周計數胎動,或感覺到胎動異常的時候計數胎動。英國的常規則提出,孕婦計數胎動可能會增加孕婦的焦慮,因此只建議孕婦感知胎動,注意胎動減少的現象,但這項常規同時也指出,忙於其他事情的孕婦可能因此低估了胎動減少的現象,集中精力感知胎動或與更有意義(這不還是數胎動嗎,哈哈)。
所以我還是建議28周後孕婦每天固定一個較為方便的時間,認真的感知並計數胎動。胎動的形式和頻率因人而異,通常情況下,胎兒下午或晚上的胎動會稍多,胎兒有20-40分鐘的睡眠-覺醒週期,在睡眠時期的胎動可能會減少甚至沒有也是正常的。因此,很難說胎動有絕對正常的標準(這一點連各國的常規都不統一,哈哈)。比較簡單的方法是,一個小時至少有3次以上的胎動,如果一個小時胎動達不到3次,需要計數下一個小時,如果兩個小時達不到6次,應及時就醫進一步判斷。由於不同胎兒的活動頻率存在差異,如果累計兩個小時胎動次數達不到前一天一個小時的次數,也應判斷為胎動減少。
至於怎樣算一次胎動,是個有點主觀的問題,孕婦需要知道,無論如何不可能數清所有的胎動。一項國外的研究中,在孕婦計數胎動的同時進行胎兒超聲,發現大多數孕婦僅能感知到實際胎動的三分之一左右。一般認為除了胎兒的類似打嗝或震顫等連續胎動可以算作一次,其他的任何胎動都應計為一次,而不是像有些說法中5分鐘以內都算一次。
還應強調的是,各國常規都明確指出,孕婦需要知道,當發現胎動減少時,應當立即就診,而不是繼續等待第二天就診。
對於有些高危的孕婦,例如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羊水過少等,增加每天計數胎動的次數也許是必要的。
聽胎心不能取代胎動計數
目前有各種品牌的家用胎心儀,作為可以同時被準父母感知的胎兒存在信號,胎心儀的出現給準父母來了很多歡樂。然而胎心聽診不能取代胎動計數。因為胎心存在只能作為胎兒瞬時存活的信號,而不能提示胎兒在宮內的儲備能力(是否缺氧)。
多胎如何計數胎動
的確是個難題。雙胎從高危因素判斷,是加強胎兒宮內監測的指證。然而通過計數胎動來實現監測確實困難。一方面由於兩個胎兒將子宮過度膨脹,和宮內的相對擁擠,胎動在形式上有所變化,孕婦在感知上也存在困難;另一方面,即使能感知胎動,也很難清楚判斷胎動來自哪個胎兒。(作為雙胎之中的一個,老媽在我從事了婦產之後已經反覆和我強調過,我和姐姐在她肚子裡真的是一動不動,呵呵)不過,多胎孕婦根據自身情況感知胎兒的活動並自行判斷有無明顯的變化應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