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輕症患兒只有皮疹,不發熱或有一過性發熱,無其它症狀,精神好,能吃、能玩,可以在家隔離觀察。
2、 患兒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到手足口病定點醫院就診:①3歲以下。②持續發熱。③精神差、嗜睡。④易驚、易激惹、哭鬧不安。⑤肢體驚嚇樣抖動、無力、走路不穩或癱瘓。⑥頭痛、噁心、嘔吐。⑦顏面、頸部、胸背反覆出現一過性紅斑。⑧手腳發涼、出冷汗。
3、 部分患兒無皮疹,在手足口病流行季節,有以下表現之一,應立即到縣級以上醫院就診:①原因不明的發熱。②無明顯原因出現嘔吐、腹瀉。③無明原因的哭鬧、易驚、易激惹。④無明顯原因出現肢體抖動、抽搐、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