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艱辛的治療療程全部結束後,淋巴瘤患者就進入了相對“輕鬆”的隨訪期。有些患者在治療期間處處小心,與醫護配合得非常好,但進入隨訪期後便開始馬虎和隨意起來,認為既然自己疾病的用藥已全部結束,那隨訪就是流於形式的複查而已。其實不然,淋巴瘤作為惡性腫瘤,亦具有惡性腫瘤最可怕的一面――復發。因此,暫時的緩解並不是勝利的終點。治療結束後的隨訪對早期發現疾病復發,提高生存率至關重要。
絕大多數侵襲性淋巴瘤的復發發生於治療結束後的5年內,距離治療結束時間越近,復發風險越大。臨床上通常將5年無復發視為“臨床治癒”,可見頭5年的隨訪是多麼重要。有的患者存在這樣的錯誤認識:淋巴瘤如果復發了就沒希望了,也沒必要再治療了,所以複查隨訪也沒用。其實,如果能儘早地發現疾病的復發,並積極予以二線方案化療和/或局部放療,如果患者條件符合還可考慮予自體幹細胞移植等措施強化鞏固,經過這樣的綜合治療,仍有相當一部分患者能再次獲得臨床治癒。
既然淋巴瘤治療結束後的隨訪如此重要,那麼應該在甚麼時候隨訪呢?隨訪時應當注意些甚麼呢?推薦的原則是:沒不舒服定期查,有不舒服隨時查。這句話的含義是:當患者無任何不適症狀時,治療結束後第1、第2年推薦3個月複查隨訪一次,第3-5年推薦6個月複查隨訪一次。但如果患者存在發病時的不適症狀,如發熱、盜汗、不明原因體重下降,或體表觸及包塊、或臟器受累的症狀等,可不拘泥於上述時間點的限制,應儘早返院複查隨訪,以避免遺漏早期復發的線索。複查的項目由血液科專業的醫師根據患者的病情具體安排,主要包括詳細的病史詢問和體格檢查;血常規、生化(如肝腎功能、beta-2微球蛋白、LDH)、免疫(如淋巴細胞亞群)等化驗項目;以及心電圖、腫瘤影像學等檢查項目。值得指出的是,近年來PET-CT在淋巴瘤隨訪中的地位得到了充分體現,作為跟蹤淋巴瘤早期復發最敏感的檢查手段之一,越來越多的論著和指南推薦以PET-CT取代常規的胸部X線攝片、腹部B超等影像學檢查而作為淋巴瘤複查隨訪的重要檢查項目。最後應指出的是,無論複查的結果如何,都應該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與家人、與醫護人員一起戰勝淋巴瘤這個共同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