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家骨質疏鬆症指南專業組(The National Osteoporosis Guideline Group,NOGG)更新了其2009年發佈的"絕經後女性和50歲及以上男性骨質疏鬆症的診斷和治療指南。
1、用以降低椎體骨折風險(有時是髖部骨折)的治療藥物包括雙膦酸鹽、地舒單抗、甲狀旁腺激素肽類、雷洛昔芬和雷奈酸鍶。
2、因廣譜的抗骨折療效和低成本,阿侖膦酸鈉通常作為一線治療藥物。
3、對阿侖膦酸鈉存在禁忌症或不耐受的患者,伊班膦酸鈉、利塞膦酸鹽、唑來膦酸、地舒單抗、雷洛昔芬或雷奈酸鍶可能作為適當的治療。
4、因成本高,甲狀旁腺激素肽類的藥物應僅用於高風險的患者,特別是脊椎骨折。
5、絕經後的婦女可能從骨化三醇、依替膦酸鈉、激素替代療法的治療中獲益。
6、獲批准的用於治療男性骨折風險的藥物為:阿侖膦酸鈉,利塞膦酸鹽、唑來膦酸和特立帕肽。
7、由於骨折風險的增加,患者在開始糖皮質激素治療的同時應增加阿侖膦酸鈉或其他骨保護藥物的治療。
8、獲批准的用於預防絕經後婦女及糖皮質激素治療引起的骨質疏鬆症的預防和治療的藥物包括阿侖膦酸鹽、依替膦酸鈉、利塞膦酸鈉。男女都適用的治療藥物為特立帕肽和唑來膦酸。
9、鈣和維生素D補充劑被廣泛推薦用於老年人,即對於那些足不出戶,呆在住宅或養老院的人群,作為其他治療骨質疏鬆症方案的輔助治療。
10、補鈣治療潛在的心血管不良影響是有爭議的。但審慎的做法可能是增加膳食鈣的攝入量並單獨使用維生素D,而不是同時使用鈣和維生素D補充劑。
11、2~3年阿侖膦酸鹽治療和1~2年的伊班膦酸鹽和利塞膦酸鹽後,停止雙膦酸鹽治療與骨密度(BMD)和骨更新降低相關。
12、推薦高危人群進行雙膦酸鹽持續治療,並不需要作進一步的評估。但需要每5年進行一次治療回顧,包括腎功能評價。
13、如果停止雙磷酸鹽類藥物治療,在每次發生新的骨折後或沒有發生新的骨折停用2年後,應當重新評估骨折風險。
14、唑來膦酸治療3年後,其對骨密度(BMD)的益處可以持續到停藥後至少3年。大多數患者應3年後停藥。治療3年後臨床醫生應評估患者是否需要繼續治療。
15、對於之前有椎體骨折史或髖部骨密度T值-2.5 SD或以下的患者,停用唑來膦酸可能存在椎體骨折增加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