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眼皮下垂在醫學上稱為上瞼下垂(ptosis):由於上瞼提肌(提上瞼肌或Müller神經肌肉複合體)功能不全或消失,或其它原因所致的上瞼部分或全部不能提起所造成的下垂狀態。向正前方注視時上瞼緣遮蓋角膜上緣超過2 mm。輕者不遮蓋瞳孔,隻影響外觀;重者部分或全部遮蓋瞳孔而影響視功能。
1、病因:先天性上瞼下垂最為常見,單側發病約為75%,雙側約為25%。為常染色體顯性或隱性遺傳。主要由於提上瞼肌發育不良,或支配它的中樞性和周圍性神經發育障礙所致。少數病例是由於提上瞼肌的外角和內角以及上橫韌帶太緊,限制了提上瞼肌的運動。後天性上瞼下垂約佔所有上瞼下垂的40%,其病因主要有動眼神經麻痺、提上瞼肌損傷、交感神經疾患、重症肌無力及機械性的開瞼運動障礙等。
2、臨床表現:先天性上瞼下垂自出生後即可發現,表現為平視時受累上瞼位置低於正常,即遮蓋角膜上緣超過2 mm,重者部分或全部遮擋瞳孔;上瞼重瞼較健眼淺、寬或消失。為了克服下垂的上瞼對視線的遮擋,患者往往抬眉、過度收縮額肌以提高上瞼或仰視,結果導致額部皺紋增加、眉毛抬高,甚至引起頸部肌肉或頸椎的畸形。如上瞼完全遮擋瞳孔,在兒童可引起弱視。除上瞼下垂外,一些患者還同時存在眼部及其它部位的先天異常,主要有以下幾類:上瞼下垂伴眼外肌麻痺、小瞼裂綜合徵及下頜―瞬目綜合徵等。後天性上瞼下垂多有相關的病史或伴有其他症狀,例如動眼神經麻痺可能伴有其他眼外肌麻痺,提上瞼肌損傷有外傷史,交感神經麻痺有Horner綜合徵,重症肌無力所致上瞼下垂具有晨輕夜重的特點,並在注射新斯的明後明顯緩解。
3、診斷:根據詳細詢問病史、仔細檢查眼部及伴隨症狀來診斷。詳細詢問病史有助於判斷上瞼下垂的發病原因。病史採集應包括髮病年齡、病程、上瞼下垂的嚴重程度、有無晨輕暮重等變化、有無眼部外傷史、手術史或眼瞼疾病史。詢問有無家族史及對照發病前的照片,也有助於診斷。眼部的伴隨症狀也有助於診斷。
4、治療:先天性上瞼下垂必須通過手術來矯正。由於向下注視時視軸不會受下垂的上瞼干擾,對於不伴有斜視、屈光不正或屈光參差的患者,較少產生弱視。所以,對輕中度單側上瞼下垂或雙側上瞼下垂患兒,以3-5歲手術為宜。嚴重的雙側上瞼下垂或單側上瞼下垂,在麻醉安全的情況下,可提早至2歲左右手術,以防止發生形覺剝奪性弱視,避免頭向後仰伸、脊柱後彎等畸形產生。手術方式的選擇主要根據患者的提上瞼肌肌力,參考上瞼的下垂量來決定。通常,提上瞼肌肌力<4 mm時,選擇利用額肌力量的手術,肌力≥4 mm時,選擇縮短或增強提上瞼肌力量的手術。用增強提上瞼肌的力量來矯正上瞼下垂,合乎生理和美容的要求。因此,提上瞼肌肌力良好者,均應選擇縮短或增強提上瞼肌力量的手術。後天性上瞼下垂,要針對病因治療。在上瞼下垂早期,首先應排除重症肌無力。神經系統疾病或其他眼部或全身性疾病所致的上瞼下垂應先進行病因或藥物治療,如大劑量維生素B類藥物、能量合劑、活血化淤中藥和理療等。系統治療半年以上無效則考慮手術治療。